貨物之裝拆盤、櫃及空盤、櫃之管理,依左列程序處理。 一、須拆盤、櫃之進口及轉口貨物應由運送人根據相關貨物艙單,將貨物運達航空貨運站提供之點收區交由航空貨運站受理拆盤、櫃作業。 二、須裝盤、櫃之出口及轉口貨物,運送人應根據海關駐倉關員簽證准予裝盤、櫃之文件,向航空貨運站申請,由該站受理裝盤、櫃作業。 三、運送人或貨主應將置於機場之空盤、空櫃送交航空貨運站貨盤、櫃管理場集中管理。
根據航空貨運站倉儲貨物管理規則第20條,提及貨物的裝拆盤、櫃及空盤、櫃之管理程序。首先,進口及轉口貨物的拆盤、櫃作業應由運送人根據相關貨物艙單,將貨物運達航空貨運站提供之點收區交由航空貨運站受理拆盤、櫃。其次,出口及轉口貨物的裝盤、櫃作業則須運送人根據海關駐倉關員簽證准予裝盤、櫃之文件,向航空貨運站申請,由該站受理裝盤、櫃作業。最後,運送人或貨主應將置於機場的空盤、空櫃送交航空貨運站貨盤、櫃管理場集中管理。 航空貨運站倉儲貨物管理規則第20條的參考資料中,提及了運送人或貨主將置於機場的空盤、空櫃送交航空貨運站貨盤、櫃管理場集中管理的程序。這個程序是為了確保空盤、空櫃的有效管理,並且符合規定的程序。例如,在運送人或貨主送交航空貨運站的空盤、空櫃時,需要按照管理場的要求進行交接,以確保貨物能夠得到有效的管理和保管。 參考資料也提到了在裝盤、櫃作業中,運送人需要根據海關駐倉關員簽證准予裝盤、櫃之文件,向航空貨運站申請。這樣的程序確保了裝盤、櫃作業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從而保障了航空貨物的運送安全。 以上是根據航空貨運站倉儲貨物管理規則第20條的逐條釋義及範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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