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 16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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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員年逾六十歲,不得從事單一駕駛員飛航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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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169 條,駕駛員年逾六十歲,不得從事單一駕駛員飛航任務。這條規定的主要目的是維護飛行安全,防止因駕駛員年齡過大可能導致的飛行危險。這是基於對駕駛員身體健康和飛行安全的考量,符合航空業的專業要求以及保障乘客和機組人員的安全。 參考資料:民用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標準 第 52 條 (76.06.15) -這項規定與航空駕駛員的體格檢查標準有關,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169 條是為了確保駕駛員的飛行能力和健康狀況符合相關的標準,以保障飛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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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