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 2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航空器使用人經訂定航空器動力後退程序並報請民航局准者,不得進行動力後退作業。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