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安會為運輸事故調查之必要,得優先保管及處理運具、殘骸、紀錄器與該運輸事故有關之其他資料及物品(以下簡稱運輸事故相關資料及物品)。
我不知道。
飛安會為飛航事故調查之必要,得優先保管及處理航空器、殘骸、飛航資料記錄器、座艙語音記錄器及該飛航事故有關之其他資料及物品。
立法理由飛安會為國內唯一之飛航事故調查政府機關,有完整調查及解讀飛航記錄器之能力。爰規定飛安會得優先保管有關事故調查之資料及物品,特別是航空器、殘骸、飛航資料記錄器及座艙語音記錄器,以利調查作業之進行。
飛安會為飛航事故調查之必要,得優先保管及處理航空器、殘骸、飛航資料紀錄器、座艙語音紀錄器及該飛航事故有關之其他資料及物品。
立法理由原條文酌作文字修正。
運安會為運輸事故調查之必要,得優先保管及處理運具、殘骸、紀錄器與該運輸事故有關之其他資料及物品(以下簡稱運輸事故相關資料及物品)。
立法理由配合飛安會改制為運安會,並擴大調查範圍,將「飛航事故」修正為「運輸事故」、「飛安會」修正為「運安會」,另配合運輸事故調查範圍擴及航空器以外之其他運具,為進行事故調查均有優先保管事故相關資料及物品之必要,爰予修正。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飛安會為國內唯一之飛航事故調查政府機關,有完整調查及解讀飛航記錄器之能力。爰規定飛安會得優先保管有關事故調查之資料及物品,特別是航空器、殘骸、飛航資料記錄器及座艙語音記錄器,以利調查作業之進行。
原條文酌作文字修正。
配合飛安會改制為運安會,並擴大調查範圍,將「飛航事故」修正為「運輸事故」、「飛安會」修正為「運安會」,另配合運輸事故調查範圍擴及航空器以外之其他運具,為進行事故調查均有優先保管事故相關資料及物品之必要,爰予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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