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第二十二條及前條規定,處機關、學校或團體罰鍰者,對各該行為人並處以各該條所定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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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用氣象觀測站,裝置左列各類基本氣象儀器,應申請中央氣象局統一校驗,發給合格證明書後,方得使用: 一、氣壓類。 二、溫度類。 三、濕度類。 四、降水類。 五、風向類。 六、風速類。 七、日照類。
依第二十二條及前條規定,處機關、學校或團體罰鍰者,對各該行為人並處以各該條所定之罰鍰。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第二十二條規範內容為排除不當氣象改造之行為,以維護自然環境。故機關、學校、團體所用於實施氣象改造之行為人,為實際實施氣象改造行為之人,應併受處罰,又第二十四條規範之目的,為排除不當發布氣象預報或警報之行為。故機關、學校、團體及實際實施發布氣象預報或警報之行為人,亦應併受同一處罰,爰增訂本條。
專用氣象觀測站,裝置左列各類基本氣象儀器,應申請中央氣象局統一校驗,發給合格證明書後,方得使用: 一、氣壓類。 二、溫度類。 三、濕度類。 四、降水類。 五、風向類。 六、風速類。 七、日照類。
一、本條新增。 二、第二十二條規範內容為排除不當氣象改造之行為,以維護自然環境。故機關、學校、團體所用於實施氣象改造之行為人,為實際實施氣象改造行為之人,應併受處罰,又第二十四條規範之目的,為排除不當發布氣象預報或警報之行為。故機關、學校、團體及實際實施發布氣象預報或警報之行為人,亦應併受同一處罰,爰增訂本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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