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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觀光遊樂業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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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
第 38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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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署對觀光遊樂
業
之旅遊安全維護、觀光遊樂設施維護管理、環境整潔美化、旅客服務等事項,得辦理年度督導考
核
競賽。
交通部觀光署為辦理前項督導考核競賽時,得邀請警政、消防、衛生、環境保護、建築管理、勞動安全檢查、
消費者保護
及其他有關機關或專家學者組成考核小組辦理。
找編章節
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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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觀光遊樂業之設立發照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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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觀光遊樂業之經營管理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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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觀光遊樂業檢查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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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觀光遊樂業從業人員之管理 §39
開新分頁
第 六 章 附則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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