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大眾捷運法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建設大眾捷運系統所需經費及各級政府分擔比例,應依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納入規劃報告書財務計畫中,由中央主管機關報請或轉行政院核定
  2. 前項建設由民間辦理者,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所需資金應自行籌措。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