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條款標準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保險契約於被保險人與保險人意思表示合致時成立生效。
  2. 被保險人應於前項契約成立生效後三十日內,交付全部保險費;約定分期交付者,應於上述期間內交付第一期之保險費。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