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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局醫療服務審查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審查小組之任務如下: 一、審查高額及特定醫療案件。 二、審查特殊事前審查案件。 三、抽審地區審查分組審查之案件。 四、審查第一款及第二款之申復案件。 五、支援地區審查分組審查案件。 六、研提審查規範意見。 七、其他經審查委員會交付之審查案件。 前項第一款所稱高額及特定醫療案件之額度及項目由審查委員會擬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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