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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家庭計畫研究所暫行組織規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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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設各組、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研究計畫組:家庭計畫有關事項計劃、評價及調查、研究分析等事項。 二、教育訓練組:家庭計畫教育方法之研究、實驗、知識之推廣、教材之設計與編撰、工作人員及有關人員之訓練等事項。 三、推行輔導組:各級工作人員之技術輔導及管理事項。 四、資料處理室:應用電子計算機處理及研究、分析各種資料事項。 五、總務室:文書、庶務、出納、供應及財物保管及其他不屬各組、室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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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家庭計畫研究所暫行組織規程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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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行政院衛生署家庭計畫研究所暫行組織規程第 3 條規定:「本所設各組、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研究計畫組:家庭計畫有關事項計劃、評價及調查、研究分析等…」(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行政院衛生署家庭計畫研究所暫行組織規程第 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