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處務規程 第 13-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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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長期照顧政策、制度發展之規劃、推動及相關法規之研擬。 二、長期照顧人力培訓、發展之規劃、推動及執行。 三、長期照顧服務網絡與偏遠地區長期照顧資源之規劃及推動。 四、居家、社區與機構長期照顧體系之規劃、推動及執行。 五、其他有關長期照顧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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