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老人身心障礙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辦事細則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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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教養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服務對象教養工作計畫及工作報告之編擬。 二、服務對象團體生活輔導規章之擬訂與文康休閒活動之策劃及執行。 三、服務對象之收容教養及生活管理。 四、服務對象生活教育之推行、考核獎懲與院生個案動態登錄、蒐集及管理。 五、服務對象各項生活必需品之供應、領發與膳食監督及改善。 六、服務對象收容業務與升學及就業輔導。 七、服務對象家庭與就讀學校之連繫及院生志願服務。 八、兒童及少年安置教養機構評鑑與資料統計及編報。 九、其他有關少年教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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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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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名詞
- 收容名詞
- 核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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