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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法施行細則 第 6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教育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九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辦理教學醫院評鑑,應訂定教學醫院評鑑基準及作業程序,並得邀請有關學者、專家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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