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機構設置標準 第 1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附件:
- 醫務室、衛生所得依業務需要設置西醫、牙醫、中醫相關診療科別。
- 醫務室、衛生所設置基準,除前項規定外,準用附表(七)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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