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優惠高壓場景的精準對話美國法庭詰辯學院 NITA 教官的溝通實戰心理學把最高壓房間裡的詰問與提問邏輯,變成你日常對話的工具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精神衛生法 第 2 條

快速跳轉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部;在地方為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地方主管機關)。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精神衛生法第2條規定,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部,在地方為直轄市、縣(市)政府,採中央訂標準、地方做執行的兩層架構。

Q · 家人精神出狀況,該找中央還是地方政府?

找地方。能派人到場的是縣市政府,不是衛福部

依精神衛生法第2條,主管機關分兩層:中央衛生福利部負責訂政策、發證照、定標準;地方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負責危機介入、社區資源與機構督導等實際執行。家人發病那一刻能實際派人到場、評估送醫的是地方主管機關(縣市政府社區心理衛生中心),中央不處理個案。情緒崩潰需傾聽可先撥 1925 安心專線。

深度解讀

精神衛生這件事在台灣是兩層分工。衛生福利部訂全國的政策、發醫師證照、定醫療機構標準;真正能派人到你家、能介入危機、能審核補助的,是縣市政府的衛生局和它底下的社區心衛中心。這個分工聽起來只是組織圖,但它直接決定你家人發病那一刻能不能拿到幫助。打 1925 安心專線是全國統一入口,但實際的處理人員是各縣市自己的危機處理小組。你住台北市跟你住屏東縣,能拿到的資源、反應的速度、能進的康復機構,完全不同。搞清楚這條,你才知道求助電話該打給誰、補助申請該找誰、申訴該寄到哪。找錯單位的後果不是被罵,是你的求救會在科員之間被踢來踢去,時間就在這個過程中流失。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5 國規定對照

立法沿革 4 版

  • 主管機關名詞

本條有 4 段立法理由。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回 精神衛生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精神衛生法第 2 條規定:「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部;在地方為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地方主管機關)。」(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精神衛生法第 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精神衛生法第 2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111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