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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緊急醫療救護法 第 14-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
  2. 救護人員於值勤期間,前項規定亦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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