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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製劑條例
第 12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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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訂定年度血液製劑預估需求計畫,並公告之。
前項年度預估需求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血液製劑之種類。 二、年度所需製造與輸入血液製劑之種類及目標量。 三、血液製劑製造之目標量所需血液原料量。 四、血液製劑之替代性醫藥品量。 五、其他有關血液原料有效利用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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