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製劑條例 第 1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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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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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1 版
(0931224 制定)
依本條例所處之罰鍰,經限期繳納,屆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立法理由罰鍰未依限繳納之強制執行。
- 罰鍰名詞
- 強制執行名詞
(0931224 制定)
罰鍰未依限繳納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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