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器官保存庫管理辦法 第 2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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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得委任或委託其他機關或法人團體辦理下列事項: 一、第九條、第十條及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之保存庫設置申請許可之書面審查及實地履勘相關事項。 二、第十一條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之申請變更登記及設置許可效期展延之審查相關事項。 三、第十四條規定之檢查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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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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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機關名詞
- 法人名詞
- 第九條、第十條及第十一條第三項條文
- 第十一條第三項及第四項條文
- 變更登記名詞
- 第十四條條文
- 人體器官保存庫管理辦法 第 9 條條文
- 人體器官保存庫管理辦法 第 10 條條文
- 人體器官保存庫管理辦法 第 11 條條文
- 人體器官保存庫管理辦法 第 14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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