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光人員法 第 12 條
- 1.驗光師之業務範圍如下: 一、非侵入性之眼球屈光狀態測量及相關驗光,包含為一般隱形眼鏡配鏡所為之驗光;十五歲以下者應於眼科醫師指導下為之。但未滿六歲兒童之驗光,不得為之。 二、一般隱形眼鏡之配鏡。 三、低視力者輔助器具之教導使用。 四、其他依醫師開具之照會單或醫囑單所為之驗光。
- 2.驗光生之業務範圍如下: 一、一般性近視、遠視、散光及老花之驗光,包含為一般隱形眼鏡配鏡所為之驗光;十五歲以下者應於眼科醫師指導下為之。但未滿六歲兒童之驗光,不得為之。 二、一般隱形眼鏡之配鏡。 三、其他依醫師開具之照會單或醫囑單所為之驗光。
- 3.驗光人員執行業務,發現視力不能矯正至正常者,應轉介至醫療機構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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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驗光人員法第 12 條劃定驗光師與驗光生業務範圍,並設三道紅線:未滿六歲不得驗光、十五歲以下須眼科醫師指導、視力無法矯正至正常須轉介醫療機構。
Q · 眼鏡行可以幫我五歲小孩驗光配眼鏡嗎?
依驗光人員法第 12 條,未滿六歲兒童之驗光,驗光師與驗光生都「不得為之」,必須交由眼科醫師處理;十五歲以下者則應在眼科醫師指導下進行。理由是幼兒眼睛仍在發育,錯誤度數可能造成不可逆傷害,所以是禁止規定而非建議。此外,驗光人員執行業務若發現視力無法矯正至正常,依本條第三項應轉介至醫療機構診治。
白話解讀
幫你驗光配眼鏡的那個人,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這條畫得清清楚楚,而你大概從來沒注意過其中最關鍵的一條紅線:未滿六歲的兒童,驗光師、驗光生一律不得驗光。不是「要小心」,是「不得為之」,因為幼兒的眼睛還在發育,錯誤的度數可能造成不可逆的傷害,這個年齡的驗光只能交給眼科醫師。再上去一層:十五歲以下的孩子驗光,必須在眼科醫師指導下進行。除此之外,這條還區分了「驗光師」和「驗光生」兩種人的業務範圍,驗光師能做的比驗光生多(例如低視力者輔助器具的教導使用)。最後一句最容易被忽略卻最重要:驗光人員發現你的視力「沒辦法矯正到正常」時,他有義務把你轉介到醫療機構,因為這往往是眼睛疾病的警訊,不是換副眼鏡能解決的。
法律定性
驗光人員法第 12 條為業務範圍規範條文,分三層:第一項列舉驗光師業務(含非侵入性屈光測量、一般隱形眼鏡配鏡、低視力輔助器具教導使用、依醫囑驗光),第二項列舉驗光生業務(範圍較窄,不含低視力輔助器具教導),二者皆設「未滿六歲不得驗光、十五歲以下須眼科醫師指導」之年齡限制;第三項課予轉介義務,發現視力不能矯正至正常者應轉介醫療機構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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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驗光人員法第12條是什麼?▾
規範驗光師與驗光生的業務範圍,並設未滿六歲不得驗光、十五歲以下須眼科醫師指導、視力無法矯正須轉介三道紅線。
Q2眼鏡行可以幫五歲小孩驗光嗎?▾
不可以。未滿六歲兒童之驗光,驗光師與驗光生一律不得為之,必須找眼科醫師。
Q3驗光師和驗光生差在哪?▾
業務範圍不同,驗光師範圍較廣,例如低視力者輔助器具的教導使用是驗光師才能做。
Q4驗光師叫我去看眼科是想推託嗎?▾
不是,這是法定義務。發現視力不能矯正至正常者,依本條第三項應轉介醫療機構。
Q5十五歲以下驗光有什麼限制?▾
十五歲以下者之驗光應於眼科醫師指導下為之,純由驗光人員獨立完成不符規定。
Q6配隱形眼鏡可以找驗光師嗎?▾
一般隱形眼鏡的配鏡在驗光師、驗光生業務範圍內,但特殊需醫療判斷者超出範圍。
Q7驗光人員可以診斷眼睛疾病嗎?▾
不可以,診斷與治療屬醫療行為,逾越本條業務範圍可能涉及醫師法問題。
Q8驗光人員違規幫六歲以下驗光怎麼辦?▾
保留紀錄與單據,可向地方衛生局申訴;造成損害者另可評估民事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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