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驗光人員法 第 12 條

  1. 1.驗光師之業務範圍如下: 一、侵入性之眼球屈光狀態測量及相關驗光,包含為一般隱形眼鏡配鏡所為之驗光;十五歲以下者應於眼科醫師指導下為之。但未滿六歲兒童之驗光,不得為之。 二、一般隱形眼鏡之配鏡。 三、低視力者輔助器具之教導使用。 四、其他依醫師開具之照會單或醫囑單所為之驗光。
  2. 2.驗光生之業務範圍如下: 一、一般性近視、遠視、散光及老花之驗光,包含為一般隱形眼鏡配鏡所為之驗光;十五歲以下者應於眼科醫師指導下為之。但未滿六歲兒童之驗光,不得為之。 二、一般隱形眼鏡之配鏡。 三、其他依醫師開具之照會單或醫囑單所為之驗光。
  3. 3.驗光人員執行業務,發現視力不能矯正至正常者,應轉介至醫療機構診治。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驗光人員法第 12 條劃定驗光師與驗光生業務範圍,並設三道紅線:未滿六歲不得驗光、十五歲以下須眼科醫師指導、視力無法矯正至正常須轉介醫療機構。

Q · 眼鏡行可以幫我五歲小孩驗光配眼鏡嗎?

依驗光人員法第 12 條,未滿六歲兒童之驗光,驗光師與驗光生都「不得為之」,必須交由眼科醫師處理;十五歲以下者則應在眼科醫師指導下進行。理由是幼兒眼睛仍在發育,錯誤度數可能造成不可逆傷害,所以是禁止規定而非建議。此外,驗光人員執行業務若發現視力無法矯正至正常,依本條第三項應轉介至醫療機構診治。

白話解讀

幫你驗光配眼鏡的那個人,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這條畫得清清楚楚,而你大概從來沒注意過其中最關鍵的一條紅線:未滿六歲的兒童,驗光師、驗光生一律不得驗光。不是「要小心」,是「不得為之」,因為幼兒的眼睛還在發育,錯誤的度數可能造成不可逆的傷害,這個年齡的驗光只能交給眼科醫師。再上去一層:十五歲以下的孩子驗光,必須在眼科醫師指導下進行。除此之外,這條還區分了「驗光師」和「驗光生」兩種人的業務範圍,驗光師能做的比驗光生多(例如低視力者輔助器具的教導使用)。最後一句最容易被忽略卻最重要:驗光人員發現你的視力「沒辦法矯正到正常」時,他有義務把你轉介到醫療機構,因為這往往是眼睛疾病的警訊,不是換副眼鏡能解決的。

法律定性

驗光人員法第 12 條為業務範圍規範條文,分三層:第一項列舉驗光師業務(含非侵入性屈光測量、一般隱形眼鏡配鏡、低視力輔助器具教導使用、依醫囑驗光),第二項列舉驗光生業務(範圍較窄,不含低視力輔助器具教導),二者皆設「未滿六歲不得驗光、十五歲以下須眼科醫師指導」之年齡限制;第三項課予轉介義務,發現視力不能矯正至正常者應轉介醫療機構診治。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驗光人員法第12條是什麼?

規範驗光師與驗光生的業務範圍,並設未滿六歲不得驗光、十五歲以下須眼科醫師指導、視力無法矯正須轉介三道紅線。

Q2眼鏡行可以幫五歲小孩驗光嗎?

不可以。未滿六歲兒童之驗光,驗光師與驗光生一律不得為之,必須找眼科醫師。

Q3驗光師和驗光生差在哪?

業務範圍不同,驗光師範圍較廣,例如低視力者輔助器具的教導使用是驗光師才能做。

Q4驗光師叫我去看眼科是想推託嗎?

不是,這是法定義務。發現視力不能矯正至正常者,依本條第三項應轉介醫療機構。

Q5十五歲以下驗光有什麼限制?

十五歲以下者之驗光應於眼科醫師指導下為之,純由驗光人員獨立完成不符規定。

Q6配隱形眼鏡可以找驗光師嗎?

一般隱形眼鏡的配鏡在驗光師、驗光生業務範圍內,但特殊需醫療判斷者超出範圍。

Q7驗光人員可以診斷眼睛疾病嗎?

不可以,診斷與治療屬醫療行為,逾越本條業務範圍可能涉及醫師法問題。

Q8驗光人員違規幫六歲以下驗光怎麼辦?

保留紀錄與單據,可向地方衛生局申訴;造成損害者另可評估民事求償。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4 國

🇰🇷 韓國「醫療技士等相關法律」(의료기사 등에 관한 법률)下之驗光師(안경사)業務範圍規定
🇩🇪 德國Augenoptiker 受手工業法(Handwerksordnung)規範,非醫事人員法體系
🇫🇷 法國公共衛生法典(Code de la santé publique)中 opticien-lunetier 職業規範(art. L4362-1 以下)
🇺🇸 美國各州驗光師執業法(state optometry practice acts),無聯邦統一規定,業務範圍逐州不同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