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牙醫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牙醫專科分科之認定基準如下: 一、具有一般牙醫學系畢業生養成教育之進階知識及技術。 二、與已認證專科或數專科合併之進階知識及技術有明確區分。 三、於牙醫學系有必修課程,且於教學醫院有分科。 四、對臨床牙醫醫療照護有直接助益。 五、具有至少全時二年或全時三年之進階訓練課程。 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於政策上認定者。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牙醫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第7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