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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藥及固有成方製劑管理辦法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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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營零售乙類成藥者應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對內服及外用成藥,應各別專設櫥櫃陳列,妥善貯藏。但含藥酒類不在此限。 二、商號或招牌不得使用藥商名稱或易被誤認為藥商之字樣。 三、不得設置藥品推銷員及本辦法所稱之服務員。 四、不得將成藥拆除包裝零售。 五、不得買賣來源不明之成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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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藥及固有成方製劑管理辦法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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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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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成藥及固有成方製劑管理辦法第 17 條規定:「兼營零售乙類成藥者應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對內服及外用成藥,應各別專設櫥櫃陳列,妥善貯藏。但含…」(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成藥及固有成方製劑管理辦法第 1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