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審議辦法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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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委員會對於審議案件,認為有對相關醫療機構調閱病歷等資料或訪查之必要時,得請主管機關協助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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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審議委員會對於審議案件,認為有對相關醫療機構調閱病歷等資料或訪查之必要時,得請主管機關協助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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