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濫用藥物尿液檢驗及醫療機構認證管理辦法 第 1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檢驗機構通過前條績效監測及實地評鑑,經審議會審議通過者,由本部認證證明書,並將其機構名稱、認證編號,公開於執行機關網站(以下簡稱網站)。
  2. 檢驗機構應將前項認證證明書,懸掛於機構內明顯處。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