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第 3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前條申請,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資料: 一、醫療機構開業執照或藥局執照影本。 二、無菌調製作業處所之下列基本資料: (一)作業場所及設備。 (二)無菌調製作業人員之訓練及評估之紀錄。 (三)無菌調製相關之標準作業程序。 (四)環境清潔、消毒及監測紀錄。 三、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資料。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第37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