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7

快速跳轉

本準則所稱調製,指調劑作業過程中,依醫師所開具之處方箋,改變原劑型或配製新製品之行為。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對於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第 7 條的釋義,該條所指的「調製」,是指著手於調劑過程中,依據醫師所開出的處方箋,進行改變原有劑型或製作新產品的行為。這條規定是在藥事法中進行補充,明確界定了調製的概念,使之與調劑以及調配作業有所區隔。 這是基於最新的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第 7 條的規定所進行的釋義,並且之中提及了依據醫師所開具的處方箋進行製成新產品的行為,而非單純的藥品調劑。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第 7 條規定:「本準則所稱調製,指調劑作業過程中,依醫師所開具之處方箋,改變原劑型或配製新製品之行為。」(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第 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