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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化粧品製造業者,對於訪客與未經訓練之人員,應禁止其進入生產、管制及儲存區域。但確有進入必要者,應事前告知其相關注意事項,包括個人衛生及防護衣物穿戴之規定,並予密切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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