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 27 條
快速跳轉
主管機關接獲前條檢舉後,應迅速確實處理,並自接獲檢舉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將處理情形通知檢舉人。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我不知道這個條文的具體內容,也無法提供相關的解釋和範例。
- 主管機關名詞
- 醫療器材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 26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醫療器材管理法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