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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醫療器材商檢查之認證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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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材管理事項委託及受託機構認證作業辦法
第 8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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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專人解說法規條文
法人
或團體受託辦理醫療器材商檢查,應具備下列要件: 一、置有專職之檢查人員至少三人。 二、訂有檢查作業及檢查人員管理之相關程序、規範。 三、其他經中央
主管機關
指定之事項。
找編章節
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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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醫療器材技術人員教育訓練之認證及管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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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醫療器材商檢查之認證及管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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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附則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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