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辦法 第 1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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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託機構非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不得對外發表或刊登與查驗登記業務有關之資料或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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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受託機構非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不得對外發表或刊登與查驗登記業務有關之資料或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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