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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食用油脂類衛生標準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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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食品添加物時,應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之規定。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食用油脂類衛生標準第4條,當使用食品添加物時,必須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之規定。例如,衛福部依據食安法第17條授權規定,訂定了「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以規範食品添加物的品名、規格及其使用範圍、限量標準。这个标准确保了食品添加物的合理使用,以保障食品安全和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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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油脂類衛生標準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食用油脂類衛生標準第 4 條規定:「使用食品添加物時,應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之規定。」(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食用油脂類衛生標準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