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第 3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食品添加物製程之設備、器具、容器及包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易於清洗、消毒及檢查。 二、符合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之規定。 三、防止潤滑油、金屬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造成污染之物質混入食品添加物。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