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第 4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製造場所,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動線規劃,應避免交叉污染。 二、混料區、加工作業區或包裝作業區,應以有形之方式予以隔離,並防止粉塵及油氣污染。 三、加工、包裝及輸送,其設備及過程,應保持清潔。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