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機構認證及驗證管理辦法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中央主管機關對於前條之申請案件,應進行書面審查及實地評鑑;經審查及評鑑合格者,始得發給認證證書。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