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染病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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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施行細則第6條的规定,所謂已經證實媒介傳染病的飲食物品、動物或動物屍體,指的是經主管機關調查或檢驗後確定可以传染给人的物品。 舉例來說,當地方主管機關調查或檢驗後發現某批食品被證實受到特定疾病的污染,並且可以传播给人群,這些食品就可以被认定为已经證實媒介傳染病的飲食物品。
- 第二十三條條文
- 主管機關名詞
- 傳染病防治法 第 23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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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