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施行細則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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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例第十一條所稱合理補償,包括下列費用: 一、感染或發病者:醫療費、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需要之費用及非財產上損害之慰藉金。 二、死亡者:死亡者對於第三人負有法定扶養義務之扶養費、非財產上損害之慰藉金及殯葬費。 前項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依其他法令所領取之撫卹金或其他補助金額,應合併於前項補償金中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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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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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條條文
- 非名詞
- 第三人名詞
- 法定扶養義務名詞
- 扶養費名詞
- 法令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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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