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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7 分鐘7 分鐘7 分

全民健康保險法51不屬給付範圍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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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項目不列入本保險給付範圍: 一、依其他法令應由各級政府負擔費用之醫療服務項目。 二、預防接種及其他由各級政府負擔費用之醫療服務項目。 三、藥癮治療、美容外科手術、外傷治療性齒列矯正、預防性手術、人工協助生殖技術、變性手術。 四、成藥、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五、指定醫師、特別護士及護理師。 六、血液。但因緊急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必要之輸血,不在此限。 七、人體試驗。 八、日間住院。但精神病照護,不在此限。 九、管灌飲食以外之膳食、病房費差額。 十、病人交通、掛號、證明文件。 十一、義齒、義眼、眼鏡、助聽器、輪椅、拐杖及其他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 十二、其他由保險人擬訂,經健保會審議,報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診療服務及藥物。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健保法第 51 條列出 12 款不給付項目:含人工生殖、美容、病房差額、輔具、證明文件,劃定健保財務邊界。

Q · 健保到底有哪些項目完全不給付?

12 類:試管、美容、病房差額、輔具、證明文件等都自費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51 條,健保完全不給付的項目共 12 款:他法令應由政府負擔者、預防接種、藥癮治療與美容外科與人工生殖、成藥與指示藥品、指定醫師與特別護士、血液(緊急輸血除外)、人體試驗、日間住院(精神病除外)、病房費差額、交通費與掛號費與證明文件、義齒義眼輪椅等非積極治療性裝具,以及由保險人擬訂、健保會審議、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其他項目。第 12 款是動態排除條款,是健保得以維持平價的關鍵設計。

白話解讀

你結婚兩年做試管,一個療程算下來 30 萬起跳,健保一毛不付。你爸媽老了要坐輪椅、戴助聽器、換眼鏡,健保一樣不碰。你住院想升等雙人房,差額全自費。你以為健保什麼都給付?這條法列出 12 種「健保根本不進場」的項目,從成藥、指示藥品(藥師會主動推薦的那種)、美容手術,到血液、診斷證明、病房差額、交通費、輔具。真正殺人的是第 12 款:「其他由保險人擬訂,經健保會審議,報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診療服務及藥物。」這是一扇活動門,健保署可以隨時把某個治療踢出去。所以看健保 App 的「特殊材料自付差額」和「不給付品項」清單,是你理解自己醫療財務風險的第一步,不是醫師該告訴你的事。

法律定性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51 條列出 12 款不列入健保給付範圍的項目,包括其他法令應由政府負擔者、預防接種、藥癮治療與美容外科、成藥與指示藥品、病房費差額、輔具裝具,以及第 12 款由保險人擬訂、健保會審議、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動態排除項目,劃定健保財務邊界並為其他財源(公衛預算、商業保險、長照、勞保)保留定位。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我做試管嬰兒為什麼健保完全不給付?

因為第 51 條第 3 款明列「人工協助生殖技術」不給付。立法原因是這屬於選擇性醫療而非疾病治療,且費用高昂恐影響健保財務。目前國健署對符合條件的夫妻有補助(首次最高 10 萬、再次最高 6 萬),但額度、次數、所得條件都有限制,且來源是公衛預算不是健保。內行人提示:申請國健署補助要在療程開始前先提出,很多人做完才想到申請就拿不到了。

Q2住院時醫院硬塞單人房給我,說沒有健保房,我可以拒絕嗎?

可以。健保法保障你有「普通病房」的權利,醫院以「沒有床位」為由要求你住差額病房,你可以要求候床或轉院,不必被動接受。實務上如果確實缺床,保留與醫院的對話紀錄。內行人提示:有些醫院的自費病房比例過高已違反健保法規,可向健保署申訴;你也可以要求醫院出具「指定病房差額同意書」並註明是你主動要求的,否則事後退費有機會。

Q3我爸要買輪椅,聽說身心障礙者可以申請補助?

對。健保第 51 條第 11 款確實不給付輔具,但不代表沒錢補。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有輔具費用補助,長照 2.0 也有輔具服務項目,健保署的「巴氏量表」評估通過的特定情況也可以申請。內行人提示:同一個輔具不能重複請領補助,所以選擇哪個管道申請要算清楚,通常長照補助的額度最高但要先通過失能評估。

Q4健保第 51 條是什麼?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51 條列出 12 款不列入健保給付範圍的項目,包括其他法令該負擔者、預防接種、選擇性醫療、成藥、病房差額、輔具、證明文件,以及第 12 款由主管機關動態核定公告的排除清單。

Q5健保不給付項目有哪些?

12 款:1.他法令該負擔 2.預防接種 3.藥癮/美容/人工生殖/變性 4.成藥/指示藥品 5.指定醫師/特別護士 6.血液 7.人體試驗 8.日間住院(精神病除外)9.病房費差額 10.交通/掛號/證明文件 11.義齒義眼輪椅等輔具 12.主管機關核定公告。

Q6第 12 款的概括條款是什麼意思?

第 12 款是動態排除條款:由保險人(健保署)擬訂、健保會審議、主管機關(衛福部)核定公告之診療服務及藥物。讓健保署可隨時把某項治療踢出去,是健保得以維持平價的關鍵設計。

Q7健保排除項目的法源是什麼?

母法即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51 條,搭配「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 1 條與施行細則第 59 條規範執行細節,以及健保署公告之「全民健康保險不給付項目」清單。

Q8拿到自費單怎麼確認是 51 條哪一款?

拿到自費單先問櫃台或醫師:「這是健保法第 51 條哪一款排除?」逼對方確認收費依據,灰色地帶會立刻變清楚。如不是 51 條而是 53 條(個案違規)或 54 條(不得收取),處理方式不同。

Q9健保不給付怎麼補替代財源?

對照分流:預防接種找衛生局、職業傷害找勞保、人工生殖找國健署、輔具找身權法 §71 或長照 2.0、病房差額/實支實付找商業醫療保險,每個排除項目背後都有替代財源。

Q10試管嬰兒國健署補助怎麼申請?

首次最高 10 萬、再次最高 6 萬,符合條件夫妻可申請,但必須在療程開始前先提出申請。可上「國民健康署人工生殖補助方案」官網填表,附身分證明、婚姻證明、診斷證明。

Q11怎麼把保單對照 51 條 12 款?

拿出保單條款翻到「保障範圍」與「不保事項」兩段,逐項對照 51 條 12 款:病房差額對應實支實付、輔具對應住院日額、特殊材料對應重大手術險,找出缺口優先補強。20 分鐘搞定。

Q12健保 51 條 vs 52 條差在哪?

51 條是「品項」排除(12 款項目不給付),52 條是「狀態」排除(受刑人、戰爭、天災期間不屬承保範圍)。51 條給付項目對所有人都不給付,52 條給付項目可能給付只是當時不承保。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資金來源範圍法源
健保(一般給付)疾病治療主要保險健保法 §40
健保排除(51 條)12 款不給付項目健保法 §51
公衛預算預防接種、衛教傳染病防治法、菸害防制法
國健署補助人工生殖、四癌篩檢人工生殖法、癌症防治法
身障輔具補助輔具、生活輔助身權法 §71
長照 2.0失能輔具與照顧服務長期照顧服務法
勞保 / 職災保險職業傷害醫療與失能勞工保險條例、勞災保險法
商業醫療保險病房差額、自費項目、實支實付保險法

範圍

健保(一般給付)
疾病治療主要保險
健保排除(51 條)
12 款不給付項目
公衛預算
預防接種、衛教
國健署補助
人工生殖、四癌篩檢
身障輔具補助
輔具、生活輔助
長照 2.0
失能輔具與照顧服務
勞保 / 職災保險
職業傷害醫療與失能
商業醫療保險
病房差額、自費項目、實支實付

法源

健保(一般給付)
健保法 §40
健保排除(51 條)
健保法 §51
公衛預算
傳染病防治法、菸害防制法
國健署補助
人工生殖法、癌症防治法
身障輔具補助
身權法 §71
長照 2.0
長期照顧服務法
勞保 / 職災保險
勞工保險條例、勞災保險法
商業醫療保險
保險法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日本健康保険法 第63条第1項(療養の給付範囲)+ 第86条(保険外併用療養費)
韓國국민건강보험법 제41조(요양급여 범위)+ 제41조의4(비급여 대상)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28條(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 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目錄甲乙丙類分流
德國SGB V § 12 (Wirtschaftlichkeitsgebot) + § 27 ff. (Krankenbehandlung Leistungskatalog),IGeL(Individuelle Gesundheitsleistungen)為自費醫療對照
法國Code de la sécurité sociale L160-8 + L160-13 + L162-1-7(remboursement et tarifs opposables),dépassements d'honoraires 對照病房差額
美國Social Security Act Title XVIII(Medicare)§ 1862 statutory exclusions + Medicaid state plan coverage rules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立法沿革 2

(0830719 制定)

醫療費用支付標準及藥價基準,由保險人及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共同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前項所稱醫療費用支付標準,應以同病同酬原則,並以相對點數反應各項醫療服務之成本。同病同酬之給付應以疾病分類標準為依據。

立法理由一、明定醫療費用支付基準之訂定程序。   二、保險人應邀集相關團體修訂醫療費用支付標準及藥價基準,並諮詢醫療服務協定委員會之意見。

(1000104 全文修正)

下列項目不列入本保險給付範圍:   一、依其他法令應由各級政府負擔費用之醫療服務項目。   二、預防接種及其他由各級政府負擔費用之醫療服務項目。   三、藥癮治療、美容外科手術、非外傷治療性齒列矯正、預防性手術、人工協助生殖技術、變性手術。   四、成藥、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五、指定醫師、特別護士及護理師。   六、血液。但因緊急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必要之輸血,不在此限。   七、人體試驗。   八、日間住院。但精神病照護,不在此限。   九、管灌飲食以外之膳食、病房費差額。   十、病人交通、掛號、證明文件。   十一、義齒、義眼、眼鏡、助聽器、輪椅、拐杖及其他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   十二、其他由保險人擬訂,經健保會審議,報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診療服務及藥物。

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三十九條移列,序文酌作文字修正。   二、為與中央政府有所區隔,第一款及第二款酌作文字修正。   三、配合藥事法第八條規定修正第四款文字。   四、第十二款修正為「其他由保險人擬訂,經健保會審議,報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診療服務及藥物。」

  • 法令名詞
  • 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 核定名詞
(0830719 制定)

一、明定醫療費用支付基準之訂定程序。   二、保險人應邀集相關團體修訂醫療費用支付標準及藥價基準,並諮詢醫療服務協定委員會之意見。

(1000104 全文修正)

一、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三十九條移列,序文酌作文字修正。   二、為與中央政府有所區隔,第一款及第二款酌作文字修正。   三、配合藥事法第八條規定修正第四款文字。   四、第十二款修正為「其他由保險人擬訂,經健保會審議,報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診療服務及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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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51 條規定:「下列項目不列入本保險給付範圍: 一、依其他法令應由各級政府負擔費用之醫療服務項目。 二、預防接種…」(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5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51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100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