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發生於臺灣地區外退醫療費用之案件,其外幣兌換匯率基準,依下列規定計算: 一、以申請日前一月最後營業日中央銀行就該外幣公告之匯率計算。 二、中央銀行無該外幣匯率資料者,依臺灣銀行公告即期賣出之匯率計算。 三、無前款即期賣出匯率者,採現金賣出之匯率計算。 四、無前款匯率資料者,依彭博社、路透社所登載之匯率計算。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