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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 第 4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積欠保險費或滯納金,經通知仍未繳納者,保險人得以應支付之醫療費用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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