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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申貸辦法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申請人應填具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貸款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保險人辦理: 一、全民健康保險經濟困難之證明文件。 二、申貸應自行負擔之費用者,應附保險醫事服務機構開立之繳費通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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