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長期照顧服務法46

快速跳轉

地方主管機關對接受機構住宿式長照服務使用者,其無扶養義務人法定代理人,應自行或結合民間團體監督其長照服務品質,長照機構不得拒絕。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長期照顧服務法第46條,地方主管機關對於接受機構住宿式長照服務使用者,其無扶養義務人或法定代理人,應自行或結合民間團體監督其長照服務品質,同時長照機構不得拒絕這部分的監督。這意味著地方主管機關有責任確保受到長照服務的使用者得到監督,而長照機構不得拒絕這樣的監督。一個範例是,地方政府可能會與相關的民間團體合作,來監督和評估長照機構的服務品質,以確保服務使用者的權益。

立法沿革 1

(1040515 制定)

地方主管機關對接受機構住宿式長照服務使用者,其無扶養義務人或法定代理人,應自行或結合民間團體監督其長照服務品質,長照機構不得拒絕。

立法理由明定地方主管機關對機構住宿式長照服務使用者,其無扶養義務人或法定代理人接受長照服務品質之監督責任。

  • 主管機關名詞
  • 扶養義務人名詞
  • 法定代理人名詞
(1040515 制定)

明定地方主管機關對機構住宿式長照服務使用者,其無扶養義務人或法定代理人接受長照服務品質之監督責任。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長期照顧服務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長期照顧服務法第 46 條規定:「地方主管機關對接受機構住宿式長照服務使用者,其無扶養義務人或法定代理人,應自行或結合民間團體監督…」(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長期照顧服務法第 4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長期照顧服務法第 46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