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證明文件及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證書費用收費標準2

快速跳轉
  1. 1.申請長期照顧服務人員(以下簡稱長照人員)認證者,收取規費新臺幣一百元;申請補發或換發時亦同。
  2. 2.於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二日前辦理長照人員認證者,免繳納前項規費。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我不知道這個法規的具體內容和相關的範例。

  • 認證名詞
  • 規費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證明文件及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證書費用收費標準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證明文件及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證書費用收費標準第 2 條規定:「申請長期照顧服務人員(以下簡稱長照人員)認證者,收取規費新臺幣一百元;申請補發或換發時亦同。於中…」(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證明文件及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證書費用收費標準第 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