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機構社團法人組織章程應記載事項如下: 一、目的、名稱、主事務所及分事務所。 二、財產總額。 三、業務項目。 四、董事、監察人之人數、資格、產生方式、任期及任免。 五、董事長之產生方式、任期及任免。 六、董事會之組織、職權及決議方法。 七、社員資格之取得及喪失。 八、社員之出資、結餘與虧損之分派及表決權。但以公益為目的之長照機構社團法人,免予記載結餘之分派。 九、解散之事由及其賸餘財產之歸屬。 十、訂定組織章程之年、月、日。
抱歉,我不知道這個法規的詳細內容。
長照機構社團法人組織章程應記載事項如下: 一、目的、名稱、主事務所及分事務所。 二、財產總額。 三、業務項目。 四、董事、監察人之人數、資格、產生方式、任期及任免。 五、董事長之產生方式、任期及任免。 六、董事會之組織、職權及決議方法。 七、社員資格之取得及喪失。 八、社員之出資、結餘與虧損之分派及表決權。但以公益為目的之長照機構社團法人,免予記載結餘之分派。 九、解散之事由及其賸餘財產之歸屬。 十、訂定組織章程之年、月、日。
立法理由一、定明長照機構社團法人組織章程應記載之事項。 二、參考民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七條至第四十八條、私立學校法第十條第三項、醫療法第四十八條、醫療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二條及一百零六年四月七日行政院函送立法院審議之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四十七條第三項規定。
一、定明長照機構社團法人組織章程應記載之事項。 二、參考民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七條至第四十八條、私立學校法第十條第三項、醫療法第四十八條、醫療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二條及一百零六年四月七日行政院函送立法院審議之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四十七條第三項規定。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