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會議規則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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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委員應親自出席委員會議。但由機關代表兼任之委員,如因故不能親自出席時,得指派代表出席,並應先期通知幕僚作業單位。
- 2.前項指派之代表列入出席人數,並參與會議發言及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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