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風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政風法令之執行與宣導。 二、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檢舉事項之處理。 三、政風興革事項及業者意見反映之調查處理。 四、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之受理及資料審核。 五、公務機密維護及洩密事件查處。 六、陳情請願案件之協助處理。 七、機關安全維護之規劃執行。 八、本分局政風人員任免、遷調、考核、獎懲等案件之擬辦。 九、其他有關政風事項。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