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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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環境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土壤資源管理調查、改良與農作物合理化施肥技術之研發、示範及推廣。 二、微生物肥料與農業廢棄物利用、農田地力改善之研發、示範及推廣。 三、農作物有機栽培技術之研發、示範及推廣。 四、農作物營養診斷、灌溉用水及農田肥力檢驗服務。 五、農業機械與自動化等生物產業設備、技術之研發、示範及推廣。 六、農作物病蟲害防疫技術之研發及示範推廣。 七、其他有關農作物環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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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第 6 條的規定,作物環境課掌理多項事項,包括土壤資源管理調查、改良與農作物合理化施肥技術的研發、示範及推廣,微生物肥料與農業廢棄物利用、農田地力改善的研發、示範及推廣,農作物有機栽培技術的研發、示範及推廣,農作物營養診斷、灌溉用水及農田肥力檢驗服務,農業機械與自動化等生物產業設備、技術的研發、示範及推廣,農作物病蟲害防疫技術的研發及示範推廣,以及其他有關農作物環境事項。 根據上文提供的詳細法規內容,我無法逐條釋義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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