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倉庫之防護應切實遵守左列事項: 一、倉庫內嚴禁吸煙、燃點火燭及存放易燃危險物品,並不得在距離倉庫二十五公尺以內焚燒廢物。 二、設置之消防設備,應經常檢查修理,並充實科技器材。 三、倉庫管理人員應經常巡視,並嚴防竊盜、火警、破壞及注意其他安全措施。 違反前項規定致發生損害時,糧食倉庫應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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