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商管理規則 第 1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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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商及其分支機構應依商業團體法規定,於開業後一個月內,加入所在地相關糧食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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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糧商管理規則第 14 條,糧商及其分支機構應依商業團體法規定,於開業後一個月內,加入所在地相關糧食同業公會。商業團體法第 9 條規定了加入商業團體的資格和程序,並強調了加入商業團體的義務。例如,符合相關要求的商家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及申請表格。现行的商業團體法是 2017 年修訂的,可以作為最新的參考資料。
- 商業團體法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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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