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農業發展有功人員獎勵辦法6

快速跳轉

本辦法所需經費,由本部及所屬機關(構)依年度需要編列預算支應。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農業發展有功人員獎勵辦法第6條的規定,所需經費應由本會及本會所屬機關依年度需要編列預算支應。根據參考資料中提到的法條內容,這表示農業發展有功人員獎勵辦法的經費來源應該是由相關的農會及其所屬機關來提供,並且應該在每年的預算中有所規劃和支應。例如,根據第二條的規定,農業主管機關應獎勵輔導家庭農場,擴大經營規模,或以共同經營、委託經營、合作農場及其他經營方式,從事擴大規模農業生產;並籌撥資金協助貸款或補助。這就是農業發展有功人員獎勵辦法所需要經費支應的具體應用範例之一。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農業發展有功人員獎勵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農業發展有功人員獎勵辦法第 6 條規定:「本辦法所需經費,由本部及所屬機關(構)依年度需要編列預算支應。」(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農業發展有功人員獎勵辦法第 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