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森林保護辦法 第 3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舉發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一項之犯罪,除私有林外,因而查獲犯罪行為人者,自警察機關移送檢察機關偵辦之日起三十日內,得發給舉發人每案新臺幣十萬元之破案獎金。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